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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科考】犯罪學解密攻略班第 1 期
報名資訊
◆ 課程日期
2025-04-15 ~ 2025-07-29
◆ 課程費用
8800 元   8360 元 ( 報名9.5折 )
◆ 材料費用
0 元
◆ 人數限制
正取: 25 人,備取: 8 人
◆ 授課教師
施馭昊
◆ 星  期
◆ 備  註
●請收到繳費簡訊再行繳費。
●上課用書為老師編撰 犯罪學(概要) / 高點總經銷,學生可自行上網買,或課前統一訂購。
●需申請入校車輛通行,費用為400元/月,請加入line群組後,通知辦公室人員。申請辦理後,若要取消,請務必通知辦公室,否則須自行吸收。
課程資訊
◆ 上課時數
48
◆ 上課時間
14:00-17:00
我要報名
◆ 課程介紹



對犯罪防治實務有興趣或有志於報考觀護人(三等)、監獄官(三等)、監所管理員(四等)、一般行政警察(四等)或各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的夥伴有福了!

本期課程特聘犯罪學博士親臨指導,
藉其有系統的理論根基與實務經驗,引領您探討犯罪學堂奧。


從偏差行為到犯罪心理學,
從全球犯罪現象分析至各家犯罪學理論、經典刑案介紹;
從青少年犯罪到性侵害、暴力犯罪、白領經濟犯等各類犯罪型態。
希望讓有志於此類工作或渴望深入學習的您
不再踽踽獨行、研究探索之路有專家名師同行。

 


適合誰來上呢??
 

計畫報考司法特考、行政警察、調查局、法警、監所管理員、犯防所等考生
對犯罪學與犯罪防治有興趣,想深入犯罪學一窺堂奧者
準備時間有限,想透過名師指導快速掌握學科重點者



課程內容

 

月份

日期

課程大綱/內容

月份

日期

課程大綱/內容

4

15

  • 犯罪學理論發展
  • 偏差行為與犯罪的測量與研究
  • 犯罪是先天還是後天產生-犯罪生物學與心理學的科學觀點
  • 社會過程與社會衝突(馬克思學派)
  • 強調受害者與罪犯間修復與對話的修復式司法

6

10

  • 面對性侵、猥褻、跟蹤、騷擾如何防治
  • 被害者學與環境犯罪學論述
  • 暴力犯罪、少年與女性犯罪
  • 白經濟犯罪手法
  • 「詐欺犯罪」解析與破解
  • 幫派組織犯罪模式
  • 毒品與毒癮因應

22

17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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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6

7

1

13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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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27

22

6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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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考試行事曆:司法特考 2025/4/29-5/8報名, 8/9-11考試。
警察特考 2025/3/7-3/17報名,6/14-15考試

 

 



課程時間

  1. 上課時間:2025/4/15-7/29,每週二14:00~17:00上課(每次3小時,16次共48小時***
  2. 上課地點:國立中興大學綜合大樓推廣教室【台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
  3. 授課師資:施馭昊                           / 前內政部役政署視察
                             / 靜宜犯罪防治研究所碩士學程兼任助理教授
                             / 逢甲通識中心兼任助理教授
                             / 司法特考輔考機構講座
     
  4. 上課用書:老師編撰 犯罪學(概要) / 高點總經銷,學生可自行上網買,或課前統一訂購。

報名資訊
  1. 費    用:優惠價 8,360 元(不含教材)。/原價8,800元95折,興大校友享原價9折優惠。
  2. 開課人數:報名人數超過15人即開班。請等簡訊通知繳費
  3. 聯繫方式:創新產業暨國際學院 推廣教育組:04-22870840

 


◆ 注意事項

1.本單位將於課程開課前4-7天(或更早),E-mail上課函或使用簡訊通知本人。未收到者請主動與本單位聯絡,謝謝您的配合!


2.報名/洽詢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09:00-17:00

   報名/洽詢電話:(04)22870840 推廣教育組
 



3. *繳費後因故無法到訓者,

最晚於開訓日前1週電話(04-22870840或E-mail(class789@nchu.edu.tw)告知,並提供退費銀行存摺影本資訊,本校在確認費用入帳後,會於2-3週內主動申請退費(詳如8.退費規定)。
如超過時間,因已備料將算上課時間已逾期,不予退費。

退費規則:(依據本校「推廣教育班學員退費辦法」實施)

(1)有以下任一情況者,在活動尚未開始前已繳交學費者,基於學員權益,可無息全額退費。
●學員於報名註冊繳費後,因重大事故(如醫院診斷證明書),兵役召集(召集令)等特殊原因,並檢附證明者,由開班單位決定,無法繼續就讀者。
未達開班人數者。
開班單位因特殊原因於開課前變動課程內容,致學員權益受損者。
(2)學員於註冊繳費後開課前無法就讀者,得申請退還所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
(3)學員於開課後未逹全部課程六分之一(含)時數無法就讀者,得申請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七成。
(4)學員於開課後未達全部課程三分之一(不含)時數無法就讀者,得申請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五成。
(5)學員於開課後達全部課程三分之一(含)時數無法就讀者則不予退費。
(6)報名作業所繳交之報名費,無論是否開班均不退還。
(7)委辦單位有其退費規定者,從其規定辦理。
(8)退班或退費之費用,依規定須退至報名者本人帳戶中(郵局及第一銀行不扣匯費30元), 如非本人須簽切結書,辦理時間約工作天一至兩週。恕不接受以現金或其他方式退費。


4.本校得視報名情況調整班別。若報名未達預定開課人數,本校保留決定開課及併班與否之權利,當不開班或不願併班時所繳之費用依規定辦理退費(已繳費學員需提供退款帳號及戶名)。【以上師資、課程內容、時間及場地等,本單位保留變更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