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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語B2證照輔導班第 3 期(請等口試後通知再繳費)
報名資訊
◆ 課程日期
2025-03-15 ~ 2025-07-05
◆ 課程費用
13800 元
◆ 材料費用
0 元
◆ 人數限制
正取: 25 人,備取: 8 人
◆ 授課教師
盧明德
◆ 星  期
◆ 備  註
●上課須先經過口試(確認發音口音與目前台語狀況) ,降低學習失落感,減免學習時間的付出。由課程老師口試,報名後會由老師透過電話進行口試。通過口試者並非等同錄取可上課。若報名時為備取者且通過口試者,請靜候轉正取資格通知。
●請收到繳費簡訊再行繳費。
●需另自費加購講義、補充教材及模擬試題費,上課時繳交。
●學費不含午餐費,提供代訂便當服務,素食會視便當店有無配合提供。
●需申請入校車輛通行,費用為300元/月,請加入line群組後,通知辦公室人員。申請辦理後,若要取消,請務必通知辦公室,否則須自行吸收。
課程資訊
◆ 上課時數
75
◆ 上課時間
09:00-15:00
我要報名
◆ 課程介紹


現今證照時代,加一張證照 多一個機會。

本課程以通過教育部臺灣台語認證考試B2中高級為目的
自今年(2023)起,教育部改為每年3月、8月均會舉辦A級及B級的認證考試。

從台語的語言學基礎開始,循序漸進規劃台語(臺語文)的學習,每週案排台語聽說讀寫作業,操練台語聽、說、讀、寫的應考能力。
本班以考取B2證照為目標,建議有決心考取證照者報名。

上課由課程老師於課前3週以電話進行口試,
口試用意在確認發音口音與目前台語狀況
 ,
以提前降低學習失落感,減免學習時間的付出。

通過口試者並非等同錄取可上課,若為正取生則可直接繳費並回電告知。
若報名時為備取者且通過口試者,請靜候轉正取資格通知。


 


適合誰來上呢??
 

現任高中、國中、小教師(含代課教師)
兼任教本土語言(台語)退休軍公教人士
從事台語相關(播音員/本土戲劇......)行業者
參加語文競賽(朗讀/演講/字音字形/台語文徵文...)者。




課程內容

月份 日期 星期 課程大綱/內容 月份 日期 星期 課程大綱/內容
3 15 週六
台語語言學課程教學,從語音、詞彙、語法打下基礎。
臺灣羅馬字拼音系統教學,從聲、韻、調建立拼音符號概念。
以沈浸式教學由臺語/文基礎程度進階到聽、說、讀、寫全方位應對能力。
5 17 週六
  • 輔以各考試項目課後作業,以加強深固臺語文表達訓練。
  • 由詞彙的點、線、面各面向建構完整臺語思考能力。
22 24
29 6 7
4 12 14
19 21
26 28
5 3 7 5
10 114/8 教育部臺灣台語考試
2025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4/5(六)清明連假、5/31(六)端午連假不排課。
教育部臺灣台語認證行事曆:2025/5月報名、8月認證考試。


課程時間

  1. 上課時間:2025/3/15~2025/7/5,每週六09:00~15:00上課(每次5小時,15次共75小時(含模擬考)***4/5、5/31為連假不上課
  2. 上課地點:國立中興大學綜合大樓13樓1304室推廣教室【台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
  3. 授課師資:盧明德
                          / 中興大學創新產業暨國際學院台語認證系列班講師
                         / 教育部臺灣台語語言能力認證C1級高級認證


報名資訊
  1. 費    用:優惠價 13,800 元(不含午餐,另需自費加購講義、補充教材及模擬試題費,上課當天繳交)。
  2. 開課人數:報名人數超過15人即開班。請等簡訊通知繳費
  3. 聯繫方式:創新產業暨國際學院 推廣教育組:04-22870840

 

◆ 注意事項

1.本單位將於課程開課前4-7天(或更早),E-mail上課函或使用簡訊通知本人。未收到者請主動與本單位聯絡,謝謝您的配合!


2.報名/洽詢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09:00-17:00

   報名/洽詢電話:(04)22870840 推廣教育組
 



3. *繳費後因故無法到訓者,

最晚於開訓日前1週電話(04-22870840或E-mail(class789@nchu.edu.tw)告知,並提供退費銀行存摺影本資訊,本校在確認費用入帳後,會於2-3週內主動申請退費(詳如8.退費規定)。
如超過時間,因已備料將算上課時間已逾期,不予退費。

退費規則:(依據本校「推廣教育班學員退費辦法」實施)

(1)有以下任一情況者,在活動尚未開始前已繳交學費者,基於學員權益,可無息全額退費。
●學員於報名註冊繳費後,因重大事故(如醫院診斷證明書),兵役召集(召集令)等特殊原因,並檢附證明者,由開班單位決定,無法繼續就讀者。
未達開班人數者。
開班單位因特殊原因於開課前變動課程內容,致學員權益受損者。
(2)學員於註冊繳費後開課前無法就讀者,得申請退還所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
(3)學員於開課後未逹全部課程六分之一(含)時數無法就讀者,得申請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七成。
(4)學員於開課後未達全部課程三分之一(不含)時數無法就讀者,得申請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五成。
(5)學員於開課後達全部課程三分之一(含)時數無法就讀者則不予退費。
(6)報名作業所繳交之報名費,無論是否開班均不退還。
(7)委辦單位有其退費規定者,從其規定辦理。
(8)退班或退費之費用,依規定須退至報名者本人帳戶中(郵局及第一銀行不扣匯費30元), 如非本人須簽切結書,辦理時間約工作天一至兩週。恕不接受以現金或其他方式退費。


4.本校得視報名情況調整班別。若報名未達預定開課人數,本校保留決定開課及併班與否之權利,當不開班或不願併班時所繳之費用依規定辦理退費(已繳費學員需提供退款帳號及戶名)。【以上師資、課程內容、時間及場地等,本單位保留變更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