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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服務乙級】專業證照班-平日班(第4期)
報名資訊
◆ 課程日期
2024-01-08 ~ 2024-04-01
◆ 課程費用
10800 元   9720 元 ( 報名9折 )
◆ 材料費用
600 元 ﹝第一堂上課時收取﹞
◆ 人數限制
正取: 25 人,備取: 0 人
◆ 授課教師
嘉譽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專業師資群
◆ 星  期
◆ 備  註
※招生對象:1現職人力資源相關工作者2對就業服務乙級有興趣者3培養第二專長者
※報名人數15人以下,請等簡訊通知繳費,如超過15人可直接轉帳或現場繳費(興大綜合大樓8樓推廣教育組〉
※如欲取消請在課程前3天自行上線取消
※超商繳款者請拍下收據並私訊粉專
※若開課後需退費依退費比例辦理後,另需額外再扣除代購講義含考古題費一份600元
課程資訊
◆ 上課時數
36
◆ 上課時間
18:30-21:30
我要報名
◆ 課程介紹

【就業服務乙級】專業證照班-平日班
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一直高居專業證照前幾位,是因為未來勞動市場人力仲介徵選與招募以及其他勞動法令相關專業人士皆必需具備此證照
此証照之絕對必要優勢為
1.從事仲介與招募本國人與外國人之仲介業者必備
2.從事非典型勞動力派遣業者必備
3.從事人力規劃與招攬之人力銀行業者必備
4.公部門就業服務單位從業人員必備證照
5.勞工局相關公務人員必備證照
 
【課程的目標】
1.本課程講師多年教授勞動法令,以深入淺出的方式協助學員理解艱深的法條
2.運用案例分析,了解相關法條的共通性與異同處,讓學員融會貫通又不致混淆不清
3.圖解職業心理學及職業諮商單元,輕鬆掌握解題技巧
4.各單元整合複習,考古題解析,切中命題趨勢

【課程效益】
1. 唯一國家級人資証照
2.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必備証照
3. 就業服務專業人員必備証照
4. 依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規模強制要求証照張數

 
 ※請注意-收據需開立公司抬頭/統編寫於線上報名系統備註欄上,

無備註恕無法重開收據


一、上課日期:平日班-113/01/08-113/04/01  *2/12停課乙次*
二、上課時間:18:30-21:30
三、上課地點:中興大學綜合大樓7-8樓一般教室
四、課程費用:10800元(早鳥優惠/2人以上報名9折9720元)
五、教材代購
講義每本600元(開課前本單位可協助代購)
六、課程時數:共36小時
七、開班人數:20-30人(滿15人開班)
八、課程師資:李國郎、邱櫻香、黃孟芬、吳佳昇、陳正孟等師資
九、課程大綱

ㄧ、勞動相關法令
勞動基準法
勞工退休金條例
性別工作平等法
勞工保險條例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中高齡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勞資爭議處理法
7.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
 
二、就業相關法令
1. 職業訓練法
2. 就業服務法及其相關子法
3. 就業保險法及其相關子法
 
三、就業市場與行職業分析
1. 就業市場供需理論
2. 職業與行業分析
3. 就業市場資訊
 
四、職涯發展與諮商
1. 職業發展與諮商理論
2. 職業心理測驗理論
3. 求職安全與就業諮詢

 
五、顧客關係管理與服務
1. 個人資料保護
2. 專業精神與職業倫理
3. 政府與社會資源運用

註:【考照報名相關資訊】

就業服務乙級113年度
預計開放報名:1、4、8月起
預計檢定月份:3、7、11月
※學員請自行網路報名或通信報名

※若開課後需退費依退費比例辦理後,另需額外再扣除講義含考古題費一份600元

 

 

◆ 注意事項

◆若收據需報帳者,請將開立抬頭與統編寫於線上報名系統備註欄上,未填者恕無法重開收據。
 

⚠️注意事項:
車證屬代辦申請-【如需辦理停車證請至綜大8樓805辦公室現場繳費(僅現金收費)。車證需5-10個工作天前主動提出辦理,恕無法當下繳費當下領取】車證辦理後無法隨意退費(課程延期、不可抗因素如颱風等亦是,請務必先考量好再決定是否辦理,如需退費需親洽行政大樓1樓總務處事務組,本單位無權責處理車證退費事宜) 如車證期間須換證,工本費200元須自行負擔。
(註:車證辦理屬於協辦服務,以月申辦,例如:10/8-11/8,費用為300元。計算單位300元/月)
◎車證費為300元/月
 

退費規則:(依據本校「推廣教育班學員退費辦法」實施)

(1)有以下任一情況者,在活動尚未開始前已繳交學費者,基於學員權益,可無息全額退費。
●學員於報名註冊繳費後,因重大事故(如醫院診斷證明書),兵役召集(召集令)等特殊原因,並檢附證明者,由開班單位決定,無法繼續就讀者。
未達開班人數者。
開班單位因特殊原因於開課前變動課程內容,致學員權益受損者。
(2)學員於註冊繳費後開課前無法就讀者,得申請退還所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
(3)學員於開課後未逹全部課程六分之一(含)時數無法就讀者,得申請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七成。
(4)學員於開課後未達全部課程三分之一(不含)時數無法就讀者,得申請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五成。
(5)學員於開課後達全部課程三分之一(含)時數無法就讀者則不予退費。
(6)報名作業所繳交之報名費,無論是否開班均不退還。
(7)委辦單位有其退費規定者,從其規定辦理。
(8)退班或退費之費用,依規定須退至報名者本人帳戶中(郵局及第一銀行不扣匯費30元), 如非本人須簽切結書,辦理時間約工作天一至兩週。恕不接受以現金或其他方式退費。


【以上師資、課程內容、時間及場地等,本單位保留變更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