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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開課⭐【週一夜】基礎越南語 第2期
報名資訊
◆ 課程日期
2021-03-08 ~ 2021-05-31
◆ 課程費用
5500 元   5225 元 ( 報名9.5折 )
◆ 材料費用
0 元
◆ 人數限制
正取: 15 人,備取: 2 人
◆ 授課教師
呂宥蓁老師
◆ 星  期
◆ 備  註
※報名人數5人以下,請等簡訊通知繳費,超過5人直接線上轉帳或現場繳費(興大綜合大樓八樓804室推廣教育組)
※欲取消請在課程前7天自行上線取消,謝謝
※選擇超商繳款者請將超商繳款收據私訊至FB
※欲辦理汽車證之學員,確認開班後主動回覆一車牌號碼 (此為代辦服務-請於開課當日繳交)
◆若收據需報帳者,請將開立抬頭與統編寫於線上報名系統備註欄上,未填者恕無法重開收據。
課程資訊
◆ 上課時數
30
◆ 上課時間
2021-03-08
◆ 課程介紹
課程簡介:
從零開始深入掌握越南語字母的發音、詞彙的拼讀、聲調以及書寫方法
體驗對話情境,實地演練,學習簡單的日常生活會話
教學過程穿插越南文化,讓學員在學習語言的同時,也了解越南的文化與社會


課程時間:
日期:2020/03/08~2021/05/31   (4/5 清明節連假停課1次)
時間:每週一
(夜)18:30~21:00 3小時

教室:中興大學-綜合大樓7樓706教室
會員價:5,225元  
(原價5,500元)  

教材
1.講師自編講義
2.我的第一本越南語(作者:阮氏秋姮
/出版社:國際學村) 須自購



課程內容:

週次 日期 時間 時數 主題
第1週 3/8 18:30-21:00 2.5小時 越南語簡介與字母發音。
拼音:單母音、單子音結合聲調(1)
第2週 3/15 18:30-21:00 2.5小時 拼音:單母音、單子音結合聲調(2)
會話:打招呼。
第3週 3/22 18:30-21:00 2.5小時 拼音:複子音。
會話:人稱代詞與問候語。
第4週 3/29 18:30-21:00 2.5小時 拼音:雙母音(1)。
文法:基本句型(肯定、否定與疑問句)
4/5 清明節連假
第5週 4/12 18:30-21:00 2.5小時 拼音:雙母音(2)。
會話:單位詞之運用
第6週 4/19 18:30-21:00 2.5小時 拼音:三母音。
會話:基本句型(肯定、否定與疑問句)
第7週 4/26 18:30-21:00 2.5小時 拼音:尾音(1)。
文法:認識彼此(1)
第8週 5/3 18:30-21:00 2.5小時 拼音:尾音(2)。
會話:認識彼此(2)
第9週 5/10 18:30-21:00 2.5小時 拼音:尾音(3)。
會話:國籍(1)
第10週 5/17 18:30-21:00 2.5小時 拼音:尾音(4)
會話:國籍(2)
第11週 5/24 18:30-21:00 2.5小時 拼音: 尾音(5)
越南語文字輸入操作實作
第12週 5/31 18:30-21:00 2.5小時 總複習
學習成果驗收
合計     30小時  






































呂宥蓁老師-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東南亞學系研究所


專長:
越南語暨文化教學、中越語言比較、中越語翻譯。


專業證照:
➢內政部新住民母語教學人才培訓合格證書
➢教育部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人員培訓合格證書。
➢國際越南語檢定認證C2級(最高級)合格證書
➢台中市政府通譯人員培訓合格證書。


經歷:
-【企業越南語班】宴邦企業、盛達企業
-【校園越南語班】台中科技大學推廣部、中臺科技大學語言中心、彰化社區大學、中科實驗高中、曉明女子高中、豐原國小、成功國小、喀哩國小、樹義國小、大勇國小等。
-【中、越語通譯】內政部移民署、台中市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

譯著:
台中市環保局「認識資源回收宣導手冊」越譯
觀光局「台南-後壁商圈導覽手冊」越譯
新住民季刊:「心‧聲音」越譯
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南科考古館導覽手冊」越語版文稿審閱修訂。


◆ 注意事項

※車證申請需辦理汽車車證者,請【主動聯繫主辦單位04-22856249或加Line:littleowl01】或上課時與助教反應。
註:車證辦理屬於協辦服務,通行開始日為課程第一堂課,以月申辦
◎車證費為200元/月

收據需報帳者,請將開立抬頭與統編寫於線上報名系統備註欄上,未填者恕無法重開收據

退費規則:(依據本校「推廣教育班學員退費辦法」實施)

(1)有以下任一情況者,在活動尚未開始前已繳交學費者,基於學員權益,可無息全額退費。
●學員於報名註冊繳費後,因重大事故(如醫院診斷證明書),兵役召集(召集令)等特殊原因,並檢附證明者,由開班單位決定,無法繼續就讀者。
未達開班人數者。
開班單位因特殊原因於開課前變動課程內容,致學員權益受損者。
(2)學員於註冊繳費後開課前無法就讀者,得申請退還所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
(3)學員於開課後未逹全部課程六分之一(含)時數無法就讀者,得申請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七成。
(4)學員於開課後未達全部課程三分之一(不含)時數無法就讀者,得申請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五成。
(5)學員於開課後達全部課程三分之一(含)時數無法就讀者則不予退費。
(6)報名作業所繳交之報名費,無論是否開班均不退還。
(7)委辦單位有其退費規定者,從其規定辦理。
(8)退班或退費之費用,依規定須退至報名者本人帳戶中(郵局及第一銀行不扣匯費30元), 如非本人須簽切結書,辦理時間約工作天一至兩週。恕不接受以現金或其他方式退費。


【以上師資、課程內容、時間及場地等,本單位保留變更之權利。】